外省户口学生只要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即可就地参加高考,享受与本地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这一政策自2014年起实施,为随迁子女提供了公平的升学机会,同时要求家长一方需具备在闽社保或纳税记录等证明。
- 核心条件:学生需在福建省高中连续就读满3年,且实际就读经历与学籍一致。户籍是否迁入福建不影响资格,但若迁入需满3年并满足学籍要求。
- 家长要求:父母一方需提供近3年在闽的社保缴纳、纳税记录或从业证明,确保家庭有稳定的在闽生活基础。
- 适用范围:政策覆盖普通高考本科、专科层次录取,随迁子女与福建籍考生享受完全相同的招生名额和录取分数线。
- 特殊情况: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军人驻闽等迁入户口的考生,应届生需具有福建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往届生需满足户籍与毕业年限要求。
这一政策既保障了教育公平,又通过条件限制平衡了本地与外地生源的利益,为外省家庭提供了明确的升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