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当天)。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因此, 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后,可以在十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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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机会 :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后,考生有一次补考机会。如果补考仍然不合格,则本次考试终止,需要重新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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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预约时间 :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必须在10天后才能重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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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次数限制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建议考生在补考失败后,认真分析失败原因,进行充分准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重新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