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并建立规范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重点包括:高危行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与实操技能、违规行为将面临高额罚款,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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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与责任划分
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需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中央在川企业、省属重点企业需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备培训计划,其他企业由市(州)监管局管理。 -
培训内容与标准
培训需覆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等,高危行业还需增加有限空间作业、化学品操作等专项内容。培训记录需由参训人员签字确认,档案保存完整。 -
考核与证书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考核由省考试中心或市(州)分中心组织实施,严禁收费。证书可通过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网查询真伪。 -
违规处罚与监管
未按规定培训或伪造记录的企业,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并停产整顿;个人责任者罚款2万—5万元。重大危险源未登记或监控不到位同样纳入处罚范围。
提示:企业应定期更新培训计划,结合EEAT标准(专业性、权威性)优化培训内容,例如引入真实事故案例分析,提升从业人员应急能力。确保移动端学习平台适配性,符合2025年技术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