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农村贫困户的年收入标准如下:
一、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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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2300元 (2010年不变价),需满足住房、医疗、教育等“两不愁三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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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 628-865元 之间,属于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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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 866-1205元 之间,需通过产业、技能等帮扶措施脱贫。
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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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年纯收入为基准,扣除经营费用、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后,再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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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家庭年收入1.2万元,5口人,则人均收入2400元,若低于2300元则可能被认定为贫困户。
三、地区差异
- 各地标准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调整,但以国家2300元为基准线。
四、其他认定条件
- 包括住房安全、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八有”标准,部分家庭虽收入达标但存在刚性支出困难,仍可能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