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时,涉税处理需重点关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其中特殊性税务处理可暂免企业所得税,但需满足100%直接控股等条件。关键亮点包括:无偿划转可能被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符合资产重组条件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可选择一般性或特殊性处理;土地增值税存在争议,需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契税对同一控制下的划转通常免税;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但计税依据需根据协议或市场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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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若资产划转伴随债权、债务及劳动力一并转移,符合资产重组条件的(如合并、分立),不征收增值税;否则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计税。例如,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生产线时,若包含相关员工和债务,可适用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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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一般性处理要求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缴税;特殊性处理下(如100%直接控股企业间划转),若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用途且未确认损益,双方均不缴税。例如,集团内两家全资子公司划转房产,若符合条件可暂不确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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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现行政策未明确无偿划转是否免税,实务中需依据地方税务机关意见。例如,国有企业间划转不动产可能需按视同销售缴纳,但改制重组情形下或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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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如母子公司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例如,子公司A将名下厂房划转至子公司B,若同属母公司全资控股,可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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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按协议金额或市场价万分之五贴花。若协议未载明金额,需按市场价格核定。例如,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权可能暂免,但非上市公司股权划转需缴税。
企业需根据划转主体关系、资产类型及商业目的选择税务处理方式,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争议税种(如土地增值税),并留存完备的划转协议及会计凭证以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