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错报和判断错报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客观存在的错误(如数据计算错误或舞弊行为),后者则是因主观判断差异导致的争议(如会计估计或政策选择的分歧)。 两者在审计中需区别处理,前者可直接调整,后者需通过专业沟通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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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错报
- 属于无可争议的硬性错误,例如财务报表中某笔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实际不存在,导致数据虚增。
- 根源包括数据处理失误、对事实的误解或故意舞弊,需通过核对原始凭证或第三方验证发现。
- 审计中必须要求被审计单位立即更正,否则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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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错报
- 源于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分歧,例如对坏账准备比例的估计差异,或是否采用特定会计政策的争议。
- 需通过行业标准、历史数据或专家意见评估合理性,若判断差异超出合理范围,需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 通常无法直接调整,需通过补充说明或附加披露降低信息误导风险。
总结:事实错报需“纠错”,判断错报需“协商”。审计中需综合两者影响,确保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同时遵循EEAT原则(经验、专业、权威、可信)提升内容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