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在自己手中需根据就业状态、档案完整性及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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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持有 :档案需存放在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人才市场,个人直接持有违反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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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完整性 :若档案被拆封,需联系原学校审核并重新密封,确保信息真实。
二、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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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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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权限的单位:直接转至工作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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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权限的单位:存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级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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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待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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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 :可暂存学校,待录取后凭调档函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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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 :转回原籍市县级人才市场或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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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位接收 :可委托学校或人才市场以个人名义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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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补办
- 若档案缺失,需联系原学校补办材料(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等),审核通过后重新密封转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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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个人持有档案超过2年可能被原学校或生源地人社部门视为“自动遣返”,需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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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自行拆封 :拆封档案需经学校审核并重新密封,否则影响后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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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渠道 :通过学校、人才市场或官方认证的档案服务机构办理,防止信息泄露。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需由具备管理权限的单位保管,确保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