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户口学籍变更申请的核心是向现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提交户籍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完成学籍信息更新。关键点包括:需提供新旧户口本原件、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变更证明,且需在学期开始前1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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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学生因户籍迁移(如父母工作调动、家庭分户等)导致双户口情况,需满足现户籍与学籍所在地一致。若涉及跨省户籍变更,需额外提交原户籍地教育局的学籍转出证明。 -
材料准备
- 新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学生页)
- 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或《同一人证明》
- 学生身份证、近期1寸照片2张
- 原学籍号及现居住地房产证/租房合同(部分区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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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1:向现学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初审后盖章;
- 步骤2:携带材料至教育局学籍管理科审核,通常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 步骤3:审核通过后,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更新户籍信息,同步换发新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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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得因双户口重复建籍,需注销无效户籍后再申请变更;
- 高中阶段学籍变更可能影响高考报名,需提前咨询当地考试院政策;
- 若户籍变更涉及姓名、身份证号修改,需同步办理学籍关键信息变更手续。
提示: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联系教育局获取最新流程清单,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