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并非全部为“G+身份证号”,其构成需根据学生是否拥有身份证号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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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学籍号(G开头)
适用于已办理身份证的学生,格式为“G+18位身份证号”,例如“G110105199001011234”。该学籍号通过全国查重和公安认证,终身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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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学籍号(L或J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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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开头 :适用于无身份证号或原身份证不可用的学生,格式为“L+19位编码”,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一致(6位地区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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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开头 :用于身份证号存在但无法核验的情况,格式为“J+19位编码”,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一致(6位地区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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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学生身份证号变更,正式学籍号(G开头)保持不变;临时学籍号(L或J开头)需经公安认证后转为正式学籍号。
总结 :学籍号包含G+身份证号、L/J+临时编码三种类型,需根据学生身份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