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反腐力度持续高压,十八大以来13名原市委书记落马创全国之最,煤炭、金融、基层“微腐败”成重点整治领域。山西作为反腐“样本省份”,其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治理经验与数据具有典型意义,以下为关键脉络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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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塌方式落马”
十八大后山西11个地级市中有13名原市委书记被查,包括太原连续三任书记申维辰、陈川平、云公民。吕梁市两任书记杜善学、聂春玉“前腐后继”,涉案金额均超8000万元。退休并非“安全线”,原晋中市委书记李永宏、太原市委书记云公民均在退休5年后被查处。 -
县域腐败触目惊心
14名县委书记因扶贫资金侵占、工程贪腐等问题落马,如隰县原书记李亚丽收受1352万元仍伪装“亲民形象”;寿阳原书记郝鹏鸿借能源转型名义敛财;五寨原书记张春临近退休4个月被查。基层“微腐败”更涉及套取安居工程款、摊派费用等。 -
煤炭领域“深水区”整治
同煤、晋能控股等七大煤企成反腐主战场,原同煤董事长郭金刚、焦煤集团武华太等20余名高管落马。资源审批、产权交易环节涉案金额巨大,如吕梁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10.4亿被判死缓。 -
数据印证反腐成效
近5年山西立案12.6万件,移送审查3336人,挽回损失54亿元;10年查处21.1万人,金融领域追缴涉案款76.73亿元。司法、国企、扶贫领域“打伞破网”常态化。
总结:山西反腐呈现“高层震慑与基层治理并重”“行业性清理与制度重建结合”特点,其案例警示“权力监督无死角”,也为全国深化反腐败斗争提供实践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