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学籍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小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等关键流程,其中特别强调学籍信息全国联网、跨省转学需两地教育部门审核、休学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等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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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册与信息管理
新疆中小学生入学后需在30天内完成学籍注册,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统一。学生身份证号作为唯一标识,家长可通过平台查询学籍状态。 -
转学流程与条件
跨省转学需由转入、转出学校及两地教育部门共同审核,提交户口迁移或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区内转学原则上需在学期结束前2周申请,避免影响学业衔接。 -
休学与复学要求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可申请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需提供医院证明或相关材料。休学期满未复学者视为自动退学,总休学时长不得超过2年。 -
毕业与学籍异动处理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学校需在学籍系统中标注毕业状态。退学、辍学等异动情况须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依法督促复学。
新疆学籍管理规定通过规范化操作保障学生权益,家长应主动关注学籍状态变更,及时配合学校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升学或转学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