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出校门期间发生意外,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请假程序合规且学校无管理疏漏,责任由第三方侵权人或学生自身承担;若学校存在过错(如未核实请假真实性或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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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责任边界
根据《民法典》第1201条,学校对校外第三人侵权事故仅承担“补充责任”,且需以“未尽管理职责”为前提。例如,学生经家长正规请假后在校外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无过错则无需赔偿。 -
关键因素决定责任划分
- 请假程序合法性:家长或学生本人通过正规渠道请假并获批准,学校已尽审核义务;
- 事故发生时点:上学期间离校需区分程序是否合规,节假日或放学后的事故与学校无关;
- 学校管理行为:若未核实请假真实性或未进行安全提示,可能被认定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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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的实践启示
甘肃某学生请假期间校外遇车祸,法院判决学校无责,因请假流程合法且事故与校园管理无关。相反,若学生私自离校或教师未履行监管职责,学校可能因管理漏洞担责。
总结:责任认定需结合法律条款与事实细节,学校应规范请假流程并留存记录,家长需明确监护责任,而社会应避免“谁闹谁有理”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