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交通警察支队可以处理违章,具体规定如下:
一、处理权限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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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九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法律法规,交通警察支队有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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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范围
覆盖机动车驾驶人的各类违章行为,如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使用伪造证件等。
二、处理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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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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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处罚决定书,前往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交警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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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违章(如200元以下罚款),可当场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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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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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抓拍 :通过交管12123等平台查询违章记录,一般简易程序可在异地处理,但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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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车辆 :如未按规定处理违章,交警可依法扣留车辆,需在3个月内提供合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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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效
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将每日加罚3%(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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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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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地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均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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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交管12123平台处理已绑定车辆的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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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对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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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大型客车、营运车辆等特殊车辆需在登记地处理。
四、法律依据总结
交通警察支队处理违章的核心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时参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程序要求。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处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交警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