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故中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事故处理、现场管理、预防宣传及纠纷调解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事故处理与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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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与立案 :依法处理辖区交通事故,包括受理报案、立案调查、现场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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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与证据收集 :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如监控、证人证言等),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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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与赔偿 :对责任人实施罚款、扣分、吊销驾照等处罚,并协调损害赔偿调解。
二、现场管理与交通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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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挥 :在事故、施工等突发情况下指挥交通,保障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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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维护 :疏导交通、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
三、预防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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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预防 :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分析原因并制定治理方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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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管 :检查运输企业及车辆安全,督促整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纠纷调解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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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 :参与事故双方调解,通过“咨询室”等渠道提供法律咨询,避免当事人**或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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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 :处理事故相关**,协调解决处理中的矛盾。
五、数据统计与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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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析 :定期提供事故处理数据,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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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归档事故卷宗、处罚记录等资料,确保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