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参保缴费满1年、非自愿离职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社保局现场申领,按月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如深圳226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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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失业前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部分地区支持合并计算),因裁员、合同到期等非个人原因离职,并在失业后60日内完成登记。主动辞职、未参保或未登记均不符合资格。 -
办理流程
- 登记失业: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地方政务平台或街道办提交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
- 提交申请:线上推荐“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掌上12333”APP,线下需到社保局窗口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每月需资格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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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按申领地最低工资的90%计算,例如广州2250元/月、珠海1872元/月。领取时长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可领1个月,最长24个月。 -
注意事项
隐瞒就业、拒绝培训或移居境外将停发待遇;重新就业后需主动停领,剩余月份可保留至下次失业合并使用。异地申领需提供居住证明。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拨打12333),确保材料齐全并关注政策时效性。失业期间可同步申请职业培训,提升再就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