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人的房子不供暖可以不交暖气费,但需提前向供热公司申请停暖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是否收费取决于当地政策和供热合同条款,部分地区可能仍需缴纳基础热费(一般为全额费用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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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申请是前提条件
必须主动向供热单位提交书面停暖申请,通常需在供暖季开始前30天办理。未经申请擅自停暖,可能被视同用暖并全额收费。 -
基础热费可能存在
部分城市规定,即使停暖也需缴纳“基础热费”,用于维护公共管道热损耗。例如北京按30%收取,天津按20%收取,具体比例因地而异。 -
房屋需满足停暖技术条件
申请停暖的房屋需具备分户控制阀门,且停暖后不影响其他用户供暖。老旧小区未分户改造的,可能无法单独停暖。 -
停暖后需承担管道防冻责任
业主需自行排空室内管道存水,并采取防冻措施。若因停暖导致管道冻裂,损失由业主承担。 -
特殊情况例外处理
新建房屋首两个供暖季、长期欠费或存在纠纷的房屋,可能被强制供暖并追缴费用。
建议提前查阅当地供热条例或咨询供热公司,避免因手续不全产生纠纷。合理利用停暖政策能有效节省开支,但需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