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的供暖通常在每年4月1日结束,但受天气影响可能延长至4月15日。2025年供暖季将于11月1日开始,若需暂停供热,用户须在10月12日前申请,整个停暖期需覆盖完整供热周期。暖气报停后需与供热公司签订协议明确责任。
鞍山执行《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法定供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但实际停暖时间会根据气温灵活调整。若遇极端寒冷天气,政府可能延长供暖至4月15日,例如2024年因天气原因,停暖日期即从原定的4月1日推迟至4月6日。2025年供暖申请规定显示,用户若因空置房屋需暂停供热,必须于10月12日前向供热公司提交申请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非分户供热的老旧小区停暖需特别处理,恢复供热时需提前结清热费。用户需注意,未办理正式停暖手续仍会被计费,且可能影响房产交易过户流程。每年供暖政策可能有细节变动,建议通过鞍山供热集团官网或12345政务平台核实最新停暖日期与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