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规,积极改造
关于司法矫正期间的个人表现,我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提升
通过司法所的集中教育、案例分析及心理辅导,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逐渐树立了正确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观。对“以人为本”的矫正理念有了更直观的体会,明白了政府和社会对犯罪人员的挽救责任。
二、行为规范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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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 :严格服从司法所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并主动汇报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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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约束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刑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自律意识,避免再犯。
三、社会关系修复
主动与家人、社区保持联系,参与社区服务(如帮扶五保户、义务劳动)及心理疏导活动,努力修复因犯罪行为受损的社会关系。通过实际行动获得社区认可,逐步重建社会信任。
四、自我反思与改进
定期进行自我剖析,针对法制观念淡薄、情绪管理等问题制定改进计划。例如,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廉政教育讲座,提升法律素养;通过运动、心理咨询等方式缓解叛逆情绪,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总结 :矫正期间,我在思想、行为、社会关系等方面均有显著进步,但深知仍需持续努力。未来我将继续保持积极态度,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