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外差旅费标准主要依据职级、出差目的地及住宿类型制定,具体如下:
一、住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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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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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 :部级干部800元/天,厅局级干部500元/天,其他人员3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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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 :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未公布前可暂按省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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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选择 :实行自主选择宾馆,不再限定定点住宿,需提供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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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与餐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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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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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市内交通:8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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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具体车船费用时,每日100元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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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补贴
- 省外每日100元
三、其他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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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按出差级别及目的地执行,具体标准需参考最新财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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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报销要求 :需提供有效发票,无发票不予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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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以最新财政文件或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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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住宿时,需确保费用在限额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