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涵盖工作方向、队伍建设、监督机制及成果运用:
一、优化巡察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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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
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核心,重点监督民生领域腐败、****官僚主义等问题,避免泛化、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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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通过“问题清单”动态管理,针对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提升针对性。
二、强化巡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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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选拔标准
优先从纪检、审计、财务等专业领域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干部,建立动态调整的专职巡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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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能力培训
实施“岗前培训+实战练兵+定期轮训”机制,重点提升政策法规、线索挖掘等专业能力,并开展跨地区经验交流。
三、完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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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巡察方式
结合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如线上举报平台)提高精准度,探索“巡审联动”“巡纪贯通”机制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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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结果运用
将巡察结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参考,建立整改“双反馈”和“销号管理”制度,严肃追责虚假整改。
四、巩固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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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跟踪督办
对长期整改问题严格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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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设
倒查制度缺陷,完善配套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实现问题解决与制度规范同步推进。
总结 :巡察工作需围绕问题导向优化方向,通过专业化队伍和科学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并强化整改落实与制度保障,形成常态化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