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考同分排名规则主要依据科目成绩和志愿顺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普通类考生排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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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优先
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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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成绩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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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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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若前四科成绩均相同,则按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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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决定投档
若所有科目成绩均相同,则按志愿顺序投档,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排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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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分优先
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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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成绩递进
与普通类相同,依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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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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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若前四科成绩均相同,则按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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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决定投档
同普通类规则,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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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原则 :所有考生均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规则逐级比较,直至区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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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相同定义 :仅当所有科目成绩均相才视为同分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