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起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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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度汇算清缴统一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期间需完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汇算,计算应退或应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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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纳税人特殊规定
若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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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处理与信用影响
逾期未申报或申报不完整的,将面临罚款,并可能影响个人纳税信用记录。
总结 :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需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离境人员可提前办理,逾期将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