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频率根据所得类型和纳税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申报周期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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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月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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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需按月计算并预缴税款,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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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同样需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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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季预缴
- 若选择按季预缴,需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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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 所有预缴税款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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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职责
扣缴义务人(如单位)需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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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对申报时间有具体规定,建议纳税人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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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申报次数
由于按月或按季预缴,全年需申报12次(分月预缴)或4次(分季预缴)+1次(汇算清缴),总次数为12次。
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十六条。
个人所得税需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具体申报时间以税务机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