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频率因收入类型和纳税人身份而异,主要分为按月/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和按次申报三种形式。 例如,工资薪金通常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而个体工商户需按月或季预缴经营所得,年收入超12万元者需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汇算。境外所得、承包经营等特殊情形另有单独申报期限。
- 综合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等):居民个人由单位按月预扣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按月或按次申报,无需汇算。
- 经营所得(个体户等):按月预缴需在次月15日内申报,按季预缴则在季度结束15日内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分次取得的需在次月15日内预缴,年终一次性取得的需30日内申报,汇算清缴同样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
- 境外所得:无论居民与否,均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 其他所得(利息、偶然所得等):通常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无扣缴义务人的需在取得收入次月15日内自行申报。
及时申报可避免滞纳金和信用影响,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电子税务局查询具体期限。特殊行业或地区可能有额外规定,需以税务机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