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主要发生在预缴税款超过实际应纳税额时,常见于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税、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年中收入波动导致税收优惠未充分享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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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税款
若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未超过6万元免征额,但单位按月预扣了个税,汇算时可申请全额退还。例如,兼职或临时工作者若年收入较低,预缴的税款可通过年度汇算退回。 -
专项附加扣除未申报或未足额扣除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若预缴时未填报或扣除不充分,汇算时补充申报可退税。例如,租房者每月可享最高1500元扣除,漏报则可能多缴税。 -
年中收入变化或税收优惠未覆盖
因就业中断、离职或收入不均衡导致减除费用(如6万元基本减除、“三险一金”)未充分扣除,或劳务报酬、稿酬等预扣税率高于综合税率时,汇算可退回差额。 -
公益捐赠或税收优惠未享受
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或残疾人、孤老等税收优惠若预缴时未申报,汇算时补充扣除可退税。 -
年终奖计税方式优化
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可能导致税额差异,通过汇算选择更优方式可退税。例如,低收入者年终奖单独计税可能更划算。
提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汇算期,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核对收入、扣除信息,确保退税顺利到账。若涉及复杂情况(如跨境收入、多重扣除),可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