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国税征期已明确延长至18日,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17类税种,并涉及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等多项政策调整。 纳税人需重点关注申报表变化、错峰申报及数字化工具使用,以高效完成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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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调整核心:因清明节假期,原申报截止日顺延至4月18日,涵盖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常规税种,以及按季计征的印花税、资源税等。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申请需在3月31日至18日间提交系统,逾期将影响政策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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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按新规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出口货物需完成数据用途确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修订8张表单,取消2张,需注意表间逻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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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衔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部分减按25%计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预填功能提升效率,避免滞纳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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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建议:跨区域经营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优先使用智能计税工具;未开票收入需依法申报,房产税按季申报需在18日前完成。
4月征期政策密集,建议纳税人提前梳理资料,利用政策红利优化税负,同时关注电子税务局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与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