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的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一、绩点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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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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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分:4.0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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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分:3.7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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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4分:3.3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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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1分:3.0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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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7分:2.7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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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4分:2.3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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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1分:2.0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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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7分:1.5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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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3分:1.0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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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以下:0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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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平均学分绩点(GPA)=(各科成绩×绩点×学分)之和 ÷ 总学分
例如:某学期修3门课,成绩分别为86分(绩点3.7)、78分(绩点2.7)、90分(绩点4.0),则GPA = (3.7×3 + 2.7×3 + 4.0×3) ÷ 9 = 3.0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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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修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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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按第一次成绩计算,缓考不计绩点,免修课程不纳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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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处分后,需满足校级三好学生或自治区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等条件方可申请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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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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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0(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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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及格线:60分及以上计1.0绩点,60分以下无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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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用场景
绩点用于学位授予(如补授)、奖学金评定、保研推荐及企业招聘筛选等,是衡量学习能力的核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