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转籍又不想转了是可以撤回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时间限制。 关键点包括:及时联系原籍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未完成审批前可撤回等。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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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条件与时间限制
在户籍迁移审批完成前(通常为15-3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向原籍地派出所提交撤回申请。若已进入制证或落户阶段,则需重新办理反向迁移手续。 -
书面申请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原《准予迁入证明》(如已签发)、撤回申请书(注明原因并签字),到原籍地户籍窗口办理。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申请。 -
特殊情况处理
- 跨省转籍:若已办理户口迁出但未落户,需原籍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恢复户籍。
- 集体户口:需单位或学校出具同意撤回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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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影响
成功撤回后,原户籍状态自动恢复,但一年内重复申请转籍可能被重点审核。建议慎重考虑后再提交迁移申请。
若因材料不全或超期无法撤回,可咨询户籍部门是否有补救措施,如补充声明或重新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