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了人民警察在特定情形下依法查验身份证的权限和程序。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一、法律条款内容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在以下情形之一,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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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若发现人员行为异常或涉及违法犯罪嫌疑,需通过身份核验确认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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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在发生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公共安全事件时,为维护社会秩序,需对现场人员身份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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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如*****、暴力犯罪等紧急情况,身份核验是控制事态扩大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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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公共场所需要查明身份的
包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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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也赋予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查验身份的权力。
二、法律依据的权威性
该条款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修订,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安机关需严格依照程序进行身份查验,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三、其他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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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警察需在合法、必要、比例原则下查验身份,避免过度使用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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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若当事人对身份查验提出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合法性基于《居民身份证法》的明确授权,公安机关需在法定情形下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