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两类工日单价贯穿所有工程章节,适用于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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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日分类与单价依据
河北省采用综合工日二类和三类的划分标准,二类工日单价60元,三类47元,覆盖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及超运距用工等,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该标准依据冀建质(2024)195号文件制定,与市场实际需求挂钩。 -
适用范围与调整规则
人工费标准适用于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时人工单价可参照市场行情或省级指导价调整。冬季/雨季施工增加费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施工期不足规定天数50%的按50%计算,超过则全额计取。 -
与其他费用的关联性
人工费是直接工程费的核心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措施费(如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的计算。例如,临时设施费按人工费的5.33%计取,优质工程奖则按人工费占比参与工程造价补偿(国家级3%~3.5%)。 -
地区与行业差异补充
矿山复垦等特殊领域采用甲类工51.04元/工日、乙类工38.84元的标准,而装饰、市政等市场价(如装饰技工180元/工日)可能高于定额价,需在合同中明确计价方式。
提示:实际项目中需结合工程类型、合同约定及最新政策文件灵活应用,避免因计价争议影响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