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关键时间节点包括2015年10月政策提出、12月法律修正案通过,标志着独生子女时代的终结。这一政策调整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减少等社会问题,为家庭生育提供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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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决策过程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明确自2016年元旦起执行。政策转变源于长期计划生育导致的出生率下滑(2013年降至12.08%)和劳动人口连续负增长(2014年减少371万)。 -
核心内容与实施细节
新法规定夫妻可生育二孩,并延长生育假,同时保留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地方执行中需注意:准生证需孕前申请,避免“抢生”罚款;生育间隔要求因年龄而异(如25-28岁需一孩满4岁);户籍统一可简化办理流程。 -
后续影响与政策演进
尽管二胎开放,2019年出生人口仍跌破1500万,2021年进一步推出三孩政策。生育意愿低迷与生存压力(如育儿成本达53.8万元)、低欲望社会现象相关,凸显政策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 -
历史对比与社会变迁
与1982年严控生育的“计划生育”时代(口号如“强生二三胎坚决不行”)相比,当代政策更注重人口结构优化,但民众生育观念已从“必须生儿子”转向“优生优育优先”。
总结:二胎政策是人口战略的重要转折,但实际效果受经济、社会因素制约。家庭需综合评估经济能力、年龄风险(如女性超过35岁生育风险增高)等因素理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