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首付款买房,具体政策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支持职工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二、支付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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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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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无需职工先行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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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需提前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报备、签订购房合同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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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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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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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超过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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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监管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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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受预售主管部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避免挪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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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取的公积金不可重复申请支付首付款,但可并入**额度。
四、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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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享受**额度上浮(如首套**额度增加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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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首付比例已从25%下调至20%,与商业**标准一致。
总结 :厦门公积金支持首付款支付,流程简化且资金安全,适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可享额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