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退休金调整方案由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统一调整范围、方法和倾斜政策,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覆盖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约1.4亿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全国统一比例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各省以全国3%为高限确定具体涨幅。
三、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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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固定增加金额(如安徽28元、上海61元),体现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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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与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每年1.7元,15-25年每年1.8元,25年以上每年2元)和2023年养老金水平(0.4%-0.5%)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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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倾斜 :对70-79岁、80-89岁、90岁以上退休人员分别增发21元、29元、39元,以及艰苦边远地区人员。
四、发放时间
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增加部分于次月起补发。
五、特殊群体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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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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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倾斜:累计增发金额低于140元、280元时按上限执行。
六、地区差异
各省在3%基础上自主确定具体涨幅,如上海61元、安徽28元等,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