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师晋升职称最新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职称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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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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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师:博士学位或中等师范院校毕业任教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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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教师:研究生毕业或专科毕业任教满3年(三级教师基础上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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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正高级:需满足更长时间的工作经验要求,具体年限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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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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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时代楷模”“中原名师”等称号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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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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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及以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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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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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教师累计从教20年及以上,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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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在农村从教满30年且未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可直接评一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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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方式
采用讲课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由各市/县教育部门制定。
四、岗位结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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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教师需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但绿色通道和农村倾斜政策可突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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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职数不计入职级比例。
五、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
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教育厅及人社厅最新文件,具体实施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