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以学历、教龄、岗位任职年限为核心,需满足思想政治、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等综合要求,且不同学段(小学/中学)标准差异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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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中小学教师需达到省定课时量标准(如小学每周12-18节),教研员需定期听课评课并参与一线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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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年限:
- 副高职称:博士需任教2年;本科或硕士需任一级教师5年;大专需累计工作20年且任一级教师5年。
- 中级职称:本科见习期满1年或大专3年可评初级,晋升中级需通过评审并满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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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科研要求:
- 副高需提供代表性成果,如县级优秀教案、市级课题、公开课经历等;中学教师需发表学术论文或教学总结。
- 正高要求更高,需形成县域内公认的教学模式或德育经验,并具备省级以上教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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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城镇教师需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连续3年者优先推荐。
提示:职称评定材料需提前准备,包括课时证明、考核表、论文等,建议关注菏泽市教育局年度评审通知以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