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年1月1日至4月30日
股票年报的公布时间规定如下:
一、法定披露时间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需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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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窗口
年报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 编制完成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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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节点
- 最晚披露日期为次年 4月30日前 ,需在此日期前完成年报编制并对外发布。
二、披露流程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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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时间
上市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年报编制,例如2024年12月31日结束的会计年度,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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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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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需同时在中国***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国际互联网网站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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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披露日期通常由交易所协调确定,但一般集中在次年1月至6月之间,最晚不超过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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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若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披露,需及时向***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时间安排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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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前置要求 :年报披露需在当年一季报(4月)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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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监督机制 :未按时披露的上市公司,自规定披露期限结束次日起实施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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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参考价值 :年报包含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未来展望,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查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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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证券交易所官网(如上交所、深交所)查询指定报刊披露的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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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检索完整年报。
以上规定确保了上市公司信息的及时披露,维护了资本市场的透明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