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不属于国企,而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政府机构。具体说明如下:
-
编制属性
行政审批局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由政府财政开支,属于政府序列局,是政府为了集中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而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
-
政府派出机构
该机构通常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协调市级职能部门进驻审批中心,开展集中审批、信息咨询、投诉监察等职能,属于政府组成部门。
-
职能定位
行政审批局通过整合分散的审批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是政府面向市民和企业的对外服务窗口,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属性。
行政审批局是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国企性质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