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社保及继续教育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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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历 :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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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 :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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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若先评聘工程师后取得本科学历,需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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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工类本科 :需具备理工类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并取得理工科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
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需具备以下能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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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局级及以上奖项(需说明个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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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3项发明专利授权(前三位发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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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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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实现重大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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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取得突破。
三、业绩材料要求
需提交3-5项独立承担或主持的工程业绩,包括项目鉴定证书、技术报告等,且需体现社会或行业认可。
四、论文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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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需发表2篇专业论文,其中1篇在刊物发表(字数约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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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近3年累计完成90学时(必修45学时以上),部分专业可能要求更多。
五、社保与申报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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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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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需提前3-6个月准备,确保申报截止日前完成。
六、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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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答辩环节(内容围绕论文和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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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与社保单位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