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贴的办理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部门
生育补贴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或 生育保险科 负责发放,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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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保局/人社局 :统筹管理生育保险,负责审核、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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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科 :部分地区可能由社保局下属的生育保险科直接办理。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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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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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保险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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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生育证明(如计划生育证)、出生/死亡证明、医院就医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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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通常需到 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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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生育津贴一般在产假结束后30天内到账,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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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垫付,再由社保基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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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员工未参保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