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门诊医保报销规定如下(截至2024年最新政策):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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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2023年1月起实施门诊统筹,覆盖在职及退休人员,含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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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2024年1月起新增门诊报销,支持异地就医结算。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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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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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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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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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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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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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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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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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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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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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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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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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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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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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1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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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000元/年(2024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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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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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药店购药,符合起付线及目录范围的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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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备案后可直接在异地定点机构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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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纳入门诊统筹的费用包括:非定点机构就医、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费用、住院期间门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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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模式下,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用于门诊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