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最新政策,往届毕业生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助学**代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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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代偿
往届毕业生自愿到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本金可申请代偿。代偿金额按每年最高6000元计算,优先用于偿还**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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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代偿
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且符合政治、身体等条件者,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代偿。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减免或定向培养的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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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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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对象需为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若不符合学历要求则无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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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偿还过助学**的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请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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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向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方可获得代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