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春招填报志愿申请书是考生因个人规划调整主动退出春季高考录取程序的正式声明文件,需注意三点核心要素:明确放弃意向、填写规范模板、提交时效性。以下分点详解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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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与适用场景
该申请书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已被春招预录取但决定复读、就业或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需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声明"自愿承担放弃录取资格的一切后果"。 -
内容必备要素
- 抬头注明"自愿放弃春招录取资格申请书"
- 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放弃的具体院校专业
- 放弃原因陈述(如"个人学业规划调整")
- 承诺不申请恢复录取资格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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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流程关键点
须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通常为预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三处:原申报院校招生办、地市招考机构、省考试院备案窗口。建议采用EMS邮寄并保留回执单。 -
后续影响须知
成功提交后考生将无法参与本年春招补录,但夏季高考报考资格不受影响。部分省份会将该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建议提前咨询属地招考办。
重要提示: 提交前务必与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复印留存全套材料。若涉及定向培养或专项计划录取,需额外向协议单位提交违约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