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本自考考试科目总数及分类如下:
一、总科目数量
-
理论考试科目 :通常为12-16门,总学分数不低于125学分(不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实践课程 :包括课程设计、实习等,由主考院校确定。
二、科目分类
-
公共课 (统考科目)
-
文科类 :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综合
-
理科类 :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综合
-
外语类 :英语(二)
-
-
专业课
-
基础课 :根据专业不同设置,如理工类需物理、化学,文史类需历史、地理
-
专业课 :由主考院校确定,例如法律专业需民法、刑法等
-
-
选修课/换考课
- 部分院校允许考生通过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如3-5门其他课程)
三、注意事项
-
具体科目以报考院校官网信息为准,建议提前咨询
-
部分省份要求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