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补贴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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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助因残疾导致收入困难或生活费用增加的残疾人,主要面向低保家庭或低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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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支持长期照护需求,覆盖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及部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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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补贴
- 需同时满足:户籍地(如黄梅县、沈阳市)→ 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 → 低保家庭或收入低于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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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补贴
- 需同时满足:户籍地(如黄梅县、沈阳市)→ 持有第三代残疾人证 →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或特定非重度类别。
三、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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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标准为每人每月80-130元(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如黄梅县111元、沈阳市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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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标准为每人每月100-130元(如黄梅县130元、沈阳市100元)。
四、政策衔接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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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享受 :可同时申领两类补贴,或与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择高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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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对象 :领取工伤保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
五、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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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户籍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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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 :全国范围内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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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微信小程序、民政通APP等提交材料。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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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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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原户籍地已申领的,可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