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提供的专项福利,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从每月60元至110元不等,申请方式灵活多样,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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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与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至110元,具体分档依据低保类型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其中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及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月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及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月60元。 -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属地申请:持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窗口办理。
- 跨省通办:在全国任意受理窗口申请,信息将推送至户籍地审核。
- 全程网办: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主动办服务:对筛查发现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主动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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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与限制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但已享受工伤保险、特困供养等福利的除外。
- 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且与老年、因公致残等其他补贴按“择高原则”申领。
- 户籍迁移、残疾证过期或注销等情况将导致补贴停发,需及时重新申请。
提示: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旨在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申请时需确保材料齐全,并关注户籍地与残疾证有效期。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代办,充分利用“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