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明确:18岁以下困难残疾人每月可领100元,18岁以上每月60元;重度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20元,二级每月8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且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
补贴分类与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生活补贴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困难残疾人,18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60元。护理补贴针对需长期照护的一二级残疾人,一级120元/月,二级80元/月。部分地市标准可能更高,如西安18岁以下生活补贴为110元。 -
申领条件与范围
生活补贴对象需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低保、低收入或其他困难条件;护理补贴需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并有长期照护需求。多重残疾人(含听力、言语残疾)符合条件也可申领,但单纯听力、言语残疾需按当地认定标准执行。 -
政策衔接与限制
两项补贴可与其他福利(如老年补贴、孤儿保障)择高申领,但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工伤保险护理费、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不可重复申领。补贴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实行专款专用。 -
申请流程与材料
需通过村(社区)提交申请,提供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材料,经初审、公示、审核后由县级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部分地区支持“跨省通办”申请。
提示: 各地执行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通过户籍地民政部门或残联查询最新政策,确保及时准确享受补贴权益。动态调整机制下,未来标准可能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