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一二级残疾人可享受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60元;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月80元。两项补贴可叠加申领,且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
补贴对象范围
生活补贴覆盖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非低保家庭中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1~2级需经常照护的残疾人。需持有陕西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 -
动态调整机制
补贴标准每三年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调整,部分地区(如西安)可高于省级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限定值。 -
申请流程
通过户籍地村(居)委会提交申请,需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初审公示5天后,由乡镇、县残联及民政部门逐级审批,全程约22个工作日。支持线上“一件事”联办。 -
政策衔接与限制
与孤儿保障、特困供养等政策不重复享受;服刑期间停发,刑满后可重新申请。多地推行主动服务,对新纳入低保或持证残疾人主动告知政策。
提示: 具体执行可能因市县略有差异,建议通过12345热线或属地民政部门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