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并非完全由学校自主决定,而是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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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阶段由省招办决定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如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通过计算机系统按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规则将考生档案投档至对应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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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阶段由学校自主决定
考生被投档到高校后,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录取规则(如分数清、专业清、专业级差等)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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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确保公平性
省招办对高校的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审核录取结果、处理退档考生等,确保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总结 :高考录取分两阶段进行,投档由省招办统一管理,录取由学校自主操作,最终结果接受省级监督。这一机制既保障了录取效率,又维护了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