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国家公祭日)需降半旗志哀,以表达对遇难同胞的缅怀和对历史的铭记。 这一仪式通常在特定场所(如纪念馆、学校等)或全国范围内实施,具体由国务院决定。降半旗并非简单降至旗杆一半,而是先将国旗升至杆顶,再降至顶端下方约三分之一处,体现庄重与规范。
九一八事变是日本侵华战争的开端,造成3500万同胞伤亡。国家公祭日降半旗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警示后人勿忘国耻。近年来,多地学校、机构在9月18日举行降半旗仪式,如济南智慧康养职业中专、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等,通过默哀、宣誓等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降半旗的法律依据明确:《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公祭仪式或重大伤亡事件可下半旗志哀。九一八作为国家公祭日,其纪念活动包含降半旗环节,但需遵循国务院统一部署,地方政府或单位不得擅自决定。
总结来看,九一八降半旗是法定哀悼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符合国际通行的哀悼礼仪,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公众可通过参与纪念活动,将历史教训转化为奋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