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转学籍的核心流程是:家长需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三方核办,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纸质档案由转出学校寄送或密封移交。 关键点包括: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天内申请、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需提供户口本及学籍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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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家长持转学申请表、户口本、居住证明等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审核材料并确认学位空额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转学流程。跨省转学需额外提交学籍号及转学理由,由双方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
电子学籍系统操作
转入学校发起申请后,依次经转入地教育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部门核办,三方均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调取电子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报到。 -
纸质档案移交
学生报到后,转出学校需在1个月内将纸质学籍档案寄送或密封交家长带至转入学校。档案包括学籍卡、评价表等,需加盖公章确保有效性。 -
特殊情形处理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及休学期间通常不予转学。高中转学需年级衔接且学校等级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高互转需通过市级教育部门审批。
提示:提前与双方学校沟通材料要求,避免因缺漏延误;关注学籍系统状态,及时跟进核办进度。